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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鍋爐產生的廢水,燃氣鍋爐產生的廢水怎么處理
2024-06-03 06:03:39 鍋爐 0人已圍觀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燃氣鍋爐產生的廢水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燃氣鍋爐產生的廢水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鍋爐廢水主要成分?
鍋爐廢水不外就是:
1、排污的污水。
2、循環系統的跑、冒、滴、漏。
3、系統超壓排放。
4、常壓系統的溢流。
這些水相對蒸汽鍋爐而言可以忽略不計的。一般是直接排放。
只有系統或鍋爐檢維修時的排放量和脫硫除塵設備水量大一些。鍋爐檢維修主要是清洗鍋爐內部的水垢,產生的廢水主要含鈣、鎂離子、磷酸鹽,以及不同類型鍋爐水中的一些添加劑。脫硫除塵設備廢水主要含有大量懸浮物、硫酸鹽、亞硫酸鹽以及重金屬等。
鍋爐廢水排放標準?
鍋爐的排放標準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七務的規定, 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在原有《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BJ4-73)。本標準自1997年1月1日起實行。
1 鍋爐房排放的各類廢水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規定,并應符合接收水系的接受要求。
2鍋爐房排放的各類廢水,應按水質、水量分類處理,合理回收,重復利用。
3 濕式除塵脫硫裝置、水力除塵系統、鍋爐清洗產生的廢水經沉淀、中和處理后排放;鍋爐污水冷卻至小于40℃后排放;化學水處理的酸堿廢水中和后排放。
火力發電廠廢水排放標準?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 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等法律、法規,保護環境,改善環境質量,防治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造成的污染,促進火力發電行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火電廠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火電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標準不適用于各種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為燃料的火電廠。本標準首次發布于1991年,1996年第一次修訂,2003年第二次修訂。火電廠排放的水污染物、惡臭污染物和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03)中的相關規定。
我國目前火力發電廠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為2011年頒布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被稱為中國史上最嚴標準,燃煤電廠不僅要進行脫硫,還要進行煙氣脫硝,并對重點地區的電廠制定了更加嚴格的特別排放限值,并首次將Hg及其化合物作為污染物。
但中國是全球的燃煤大戶,約有一半的煤炭在中國消耗,由煤炭燃燒產生的大氣污染物對環境空氣質量的負面影響,尤其是對灰霾天氣的影響不容忽視。因此,為改善中國環境空氣質量提出了超低排放的要求。
2014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國辦發[2014]31號),首次提出“新建燃煤發電機組污染物排放接近燃氣機組排放水平”,由此拉開了中國燃煤電廠“超低排放”的序幕。同年9月,國家發改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通知》(發改能源[2014]2093號)。
2015年3月,兩會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要求“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超低排放”首次正式出現在政府文件中。2015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2020年前,對燃煤機組全面實施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東、中部地區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完成。此后,國家發改委出臺了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同月,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能源局聯合印發《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環發[2015]164號),將“燃煤電廠超低排放與節能改造”提升為國家專項行動,即到2020年,全國所有具備改造條件的燃煤電廠力爭實現超低排放(即在基準含氧量6%條件下,煙塵、SO2、NOx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mg/m3),全國有條件的新建燃煤發電機組達到超低排放水平。
具體實施過程中,有些地方政府對燃煤發電廠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在基準含氧量6%條件下,煙塵、SO2、NOx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5、35、5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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